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,促进、提高古筝的教学和演奏水平,选拔优秀演奏人才。
举办单位
主办:“上海之春”国际音乐节组委会
上海音乐家协会
SMG经典947频道
承办: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
协办:上海民族乐器一厂
(一)组织
组织委员会
主任:陆在易 副主任:陈接章 余震
委员:
郭强辉 郭雪君 王国振 李贤德 何鉴秋 沈正国 沈舒强
办公室主任:李贤德 副主任:何鉴秋 沈正国
办公室成员:金振瑶 宋小璐 刘京虹 胡燕 朱晓红 乐琦
评审委员会
聘请上海及国内的知名古筝作曲家、教育家、演奏家担任。
评委会主任:何占豪 副主任:郭雪君 王蔚
主评委:(按姓氏笔画排列):
王中山 王建民 王甫建 朱晓谷 乔建中 何宝泉 李萌 罗小慈 潘妙兴
(二)参赛范围
凡符合比赛章程规定的古筝演奏者,不分民族、性别、地域、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赛。
(三)比赛分组
比赛按年龄分设儿童A组B组,少年A组B组,青年组,专业少年组、专业青年组,另:港、澳、台地区及海外选手,年龄和组别参照以上各组。
(以下按年龄分设小组)。
七个组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。外地选手初赛可以选择现场参赛或邮寄DVD VCD影像资料参赛(详见附件细则)。
(四)奖项设置
1、金奖:专业、业余各组均设一名,颁发相应的证书。
银奖:专业各组均设一名,业余各组均设二名,颁发相应的证书。
铜奖:专业各组均设一名,业余各组均设三名,颁发相应的证书。
2、优秀演奏奖:授予在获铜奖以下的进入决赛选手,颁发相应的证书。。
3、演奏奖:授予进入复赛考分居前三分之一的选手,颁发相应的证书。。
4、参赛纪念品:选手均可获得。
5、优秀组织奖:授予对大赛所作贡献突出的教师和单位。
优秀教师奖:授予学生获金、银、铜奖的教师。
园丁奖:授予学生进入决赛选手的教师。
(五)评审原则
1、评委组和每一个评委都要以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的尺度,对每个参赛选手进行负责任的评选.,不向评委出示选手的任何材料。
2、初赛、复赛实行低分淘汰制,决赛由评委组亮分评定,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各评委组的评定都是最终的,不得更改的。
3、评审标准兼顾技巧性与艺术性。包括音准、节奏、技法的完整体现,以及对乐曲的理解、表演等元素,均作为综合评分的依据。
(六)进程安排
2008年2月1日起,至5月上旬“上海之春”国际音乐节期内进行(详见附件细则)。
(七)学术与交流
1、举办“敦煌论坛”学术交流会(2008年4月28日晚6:30~9:30)。
2、颁奖音乐会安排在2008年5月上旬“上海之春”国际音乐节(以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)。
(八)解释与修正
主办方对章程的未尽事宜拥有解释与修订权。对大赛工作人员产生质疑,发现有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等情况,可向主办方投诉,经查属实必予严处。
“上海之春”国际音乐节组委会
2008“敦煌杯”古筝比赛组委会
2008年元月
附件:2008“上海之春”国际音乐节“敦煌杯”古筝比赛参赛细则
(一)比赛分组
1、儿童A组(7周岁以下,2001年1月后出生)。
2、儿童B组(8~11周岁,1997年1月~2000年12月出生)。
3、少年A组(12~14周岁,1994年1月~1996年12月出生)。
4、少年B组(15~18周岁,1990年1月~1993年12月出生)。
5、青年组(19~35周岁,1973年1月~1989年12月出生)。
6、专业少年组(17岁以下,1991年1月以后出生)。
7.、专业青年组(18~35周岁,1973年1月—1990年12月出生)。
另:港、澳、台地区及海外选手,年龄和组别参照以上各组。
参赛选手可根据年龄和演奏水平,选择适龄组别或高一个组别的比赛,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,不得参加低于自己年龄组别的比赛。
(二)比赛报名
1、报名表由比赛组委会统一监制,可在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上下载。
(报名表复印有效)
2、报名表请用正楷书写,同时需交证明参赛者年龄的证件(学生证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)、近期证件照二张、演奏筝照一张(或生活照片,规格不小于3R,备制纪念品所需,每张照片反面用正楷书写姓名)。选手可个别报名,也可委托老师集体报名(报名确认后不予办退)。
3、报名费:初赛、复赛、决赛均为人民币120元。外地参赛者可将报名表、照片和报名费邮至: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169号305室(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收),并在汇款单上注明“参赛报名费”。
4、报名日期:2008年2月1日~2008年3月10日(节假日、双休日除外)。
时间:9:00~16:00逾期不予办理(外地邮寄报名均以收到日期为准,邮寄DVD VCD参赛影像,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)。
5、报名地点: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169号305室(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办公室,邮编:200235咨询电话:021-54254404)
(三)参赛曲目
初赛:自选曲目一首(时限四分钟)。
复赛:指定的复赛曲目中任选其一(不得与初赛曲目相同,时限五分钟)。
决赛:演奏两首乐曲(时限八分钟)。
第一首曲目:
业余组必须同复赛时的曲目相同。
专业组在指定的复赛曲目中另选一首(不得与复赛曲目相同)。
第二首曲目:
业余组和专业组都在决赛指定曲目中任选其一。
指定曲目:
|
业余儿童A组 复赛 决赛 |
业余儿童B组 复赛 决赛 |
业余少年A组 复赛 决赛 |
业余少年B组 复赛 决赛 |
|
业余青年组 复赛 决赛 |
专业少年组 复赛 决赛 |
专业青年组 复赛 决赛 |
(四)阶段赛事(赛程中请关注网站公示)
初赛:2008年3月29日~30日地点:上海市南昌路366号巨一小学
赛场提供比赛专用筝,选手无须携带乐器,均不使用伴奏。出场次序按报名编号顺序进行。参赛选手根据低分淘汰后,按初赛人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筛选入复赛
复赛:2008年4月5日~6日地点:另行通知
赛场提供比赛专用筝,选手无须携带乐器,均不使用伴奏。出场次序按报名编号顺序进行。参赛选手根据低分淘汰后,按每组12人进入决赛
决赛:2008年4月26日~27日
赛场提供比赛专用筝,伴奏限定一人,伴奏乐器自备(钢琴除外),出场次序以当场抽签确定。赛分由评委组亮分评定,斟作简单评述。
(五)其它
(一)参赛选手的交通、食宿一律自理。
(二)学术交流会与颁奖音乐会的参加与入场票务,安排在2008年4月公告。
(三)2008“敦煌杯”古筝比赛办公室于2008年2月1日与报名同时启用。
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169号305室
邮编:200235
电话:021-54254404
网址http://www.shmusic.org
“上海之春”国际音乐节组委会
2008“敦煌杯”古筝比赛组委会
2008年1月


0
顶一下0
踩一下